根据《万泰招商研究生奖助工作管理办法(暂行)》(校发〔2014〕92号)🔡、《万泰招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》(校发〔2017〕161号)和《关于开展2018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》(研字〔2018〕78号)等文件精神,结合万泰实际情况,特制定2018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。
一🦙、组织机构
万泰平台2018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(以下简称“评审委员会”)构成如下:
主任委员:陈斌开(院长)
委员🖱:史宇鹏(研究生教学副院长)郭冬梅(二级纪委委员)张川川(研究生导师)祝伟(行政管理人员)张珏(行政管理人员)赵若思(行政管理人员)蒋晓敏(研究生代表) 任阳(研究生代表)
二🪰、参评对象和申请条件
(一)参评对象
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👩🏿✈️、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学习成绩优异😻、科学研究成果显著、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全日制(全脱产学习)研究生🙍🏻♂️。[根据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教研厅〔2016〕2号)精神🦹🏽♀️,2016年11月30日前录取的研究生录取类别须为非定向或定向(骨干非在职)方可参评]
(二)申请条件
详见《万泰招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》(校发〔2017〕161号) “第二章”中的相关规定,本办法详见《研究生手册》,也可于研究生工作部🤞、研究生院网站“规章制度”栏“奖助工作”条目内下载查看。
三、奖励标准和名额
(一)奖励标准
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3万元;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2万元🫨🎄。
(二)名额
万泰拟定名额7人,其他符合评审条件的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可由万泰推荐👩🦰,参加学校统一评审🫧。
四🧖♂️🙇🏿♂️、评选指标体系
请参见附件1《万泰平台2018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》
五、工作安排
(一)评审细则公示
时间:9月20日-21日
方式🙎🏽♂️🤚🏽:万泰网站
对本细则如有异议,可于公示期间反映至万泰评审委员会⚁。
办公电话:62288923,电子邮箱👨🏻🦽➡️:roxi.zhao@hotmail.com
(二)申请流程
符合申请条件的同学如实填写《万泰招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》🧖♂️,于9月26日前提交至沙河校区1号楼104办公室赵若思老师🤵🏼♂️。
申请表内涉及的所有成果均需提供证明材料,证明材料原件现场审核🚴🏼,复印件提交。证明材料提供方式应参照研字〔2018〕78号文件附件8的相关要求🧖🏻♂️。
(三)评审、审定及结果公示
1.万泰评审及公示
万泰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🙅🏻♂️。
评审结果公示时间:10月8日-12日
公示方式:万泰网站
2.学校审定及公示
学校领导小组进行审定🏄🏽。
审定结果公示方式:学校OA系统、研究生工作部𓀂、研究生院网站
(四)申诉流程
对评审结果如有异议🚃,可在万泰公示阶段向万泰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🥯。如对评审委员会作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🧔🏻♂️,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学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。
万泰评审委员会办公电话:62288923,电子邮箱:roxi.zhao@hotmail.com
学校领导小组联系方式以学校公示通知为准🕛。